校际交流项目

广东药科大学2016年秋季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交换生 选拔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6-10-25 20:13:48  浏览:

根据我校与韩国济州观光大学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两校拟开展交换生项目。我校拟于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派遣4名本科生赴该校学习。交换学习期间,学生学籍保留在我校,交换期满须回校继续完成我校学业。返校后,需达到我校学位授予要求方能获得我校学位。

现将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项目介绍

1、遴选对象:医药商学院、医药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医药信息工程学院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在校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2、遴选方式:根据学生自身情况报各学院中。每个学院遴选至多2位同学。

3、学习内容:韩语学习,双方学分互认。

4、学习时间:2016年9月1日开始,为期一个学期,到2017年1月止。

二、费用事宜

1、交换学生应按专业标准按时在广东药科大学缴纳学费,免交对方学费。

2、住宿:2人间,3600元至5000元。

3、签证费、教材费、保险费、国际旅费及生活费自理。

三、选拔程序

1、学生于2016年5月11日将相应申请材料统一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进行初审后于2016年5月12日前将报名表汇总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会同教务处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面试,确定向济州观光大学推荐学生名单,由接收高校审定最终名单。

四、所需材料

1、个人简介(无固定格式)

2、广东药科大学国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表(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页-下载中心-出国出境栏目下载),申请表需所在学院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3、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4、英语成绩证明(如有)

5、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五、成绩认定及其他

1、交换生在国外学习期间修读的课程,对方将给予成绩认定。2013级交换生参加本次交流学习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2014级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所学习的课程及取得的学分学校予以承认。

2、为完成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交流学生在外期间修习的课程应符合学生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修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交流学生赴韩国济州观光大学前,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应对照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接收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情况、修读学分要求,以及相应课程的大纲或简介,指导学生选择课程内容、学分相对比较接近的学习阶段或课程,填报《广东药科大学派出交换生选课申请表》(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页下载中心出国出境栏目下载);赴外学习后课程如有调整,需及时报所在学院批准、备案;如交流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未能达到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学期的学分要求,在该生交流学习结束返校后,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学生相应课程补修安排,可通过“个别辅导”的形式进行学习、考核,考核及格者即可获得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

3、有兴趣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在申请此项目的同时可尽快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个人因私护照(费用自理)。

项目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欧阳老师 兰老师

电话:39352082

项目咨询Q群:235586947

项目网址:http://branch2.gdpu.edu.cn/ws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教务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