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通知,现组织开展2025~2026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申报人应为申报单位中方在职人员,并具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的能力。
(二)来粤海外名师条件
来粤海外名师,应是在境外任职或从事专业研究、专业创作的专家学者,其身份主要包括:对华友好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且长期在国外生活的爱国海外华侨以及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此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科技、教育、人文、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管理、体育等领域的国际知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4.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各类人才。
(三)资助金额
邀请来自国外及台湾地区的“海外名师”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邀请来自港澳地区的“海外名师”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
(四)考核要求
项目执行时间应晚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申报人应在项目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及时提交以下材料作为项目结项依据。经省科技厅审核通过后,项目完成结项:
1.总结报告(包括执行情况、实施成效、绩效信息统计表等,由申报单位报送)。
2.经费决算表。
3.证明海外名师来粤开展合作交流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片2~3张,护照首页、有效签证页以及出入境记录页)。
申报人自行留存项目的经费支出明细账、经费使用原始凭证等。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提交有关资料进行申报。
尚未有账号的请联系所在部门(学院)科研秘书申请。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集好项目负责人真实性承诺函纸质材料,2025年6月9日前统一交到对外交流合作部(教学楼C区202),由对外部统一申请盖章后返回项目负责人扫描上传系统。
(二)6月13日17:00前,请项目负责人在系统提交申报书,并告知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审核提交;待项目申报书状态显示为“已受理电子材料”后,请项目申报人下载项目申报书并打印一式一份纸质版申报书签字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5年6月24日前统一交到对外交流合作部(教学楼C区202),由对外部统一申请盖章后返回项目负责人扫描上传系统。
联系人:欧阳希 电话:020-39352082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25年5月23日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2026年广东省海外名师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