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的有关规定,经过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通过,确定黄诺衡等3名学生为建议获奖者。现对建议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从2022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向港澳台办公室反映(地址:大学城校园行政楼北楼4楼407室),反映情况时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022年度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
港澳台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