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2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相关申请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科生(不包括2022级新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学金类别、名额及奖励标准
1.奖励类别及名额
本科学生奖学金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三等奖1人。
2.奖励标准
一等奖每人6000元,二等奖每人5000元,三等奖每人4000元。
三、提交申请材料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需学院签字盖章);
2.上一学年(2021-2022学年)课程成绩单,加盖所在院(系)教务章;
3.个人简历;
4.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及学术科研成果证明。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评奖条件学生于11月14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gdpuws@gdpu.edu.cn,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港澳台办公室(大学城校园行政楼北楼4楼407室),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依照教育部给定的奖别和名额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公示。
3.公示结束后将建议获奖名单报教育部审批。
附件: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港澳台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