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药科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
现有广州(大学城、赤岗、宝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面积5300亩。建有19个学院(部),拥有2家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全日制在校生约2.4万人。
学校开设49个本科专业,是全国药学类专业最齐全的高校之一,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学科布局涵盖医、理、工、管、经、文、法7个学科门类。拥有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预防医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含1个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3个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1个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临床医学、化学、药理与毒理学、农业科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ESI学科总排名居全国高校第223位;药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居全国并列第21位;中西医结合学科在2018、2019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蝉联全国第三,2021年居全国第4。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以维护健康、呵护生命为己任,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药医及相关领域高素质人才。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先后与五大洲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大力发展来华留学生教育,招收包括俄罗斯、印度、南非等20多个国家的各类留学生。积极扩大教育对外开放,与国(境)外合作院校开展学生互派、联合培养等交流项目,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国际化成长平台。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多举措助力港澳台学生成长和进步,全方位为港澳台学生建立学习、交流和分享的平台。成立了港澳台同学部,定期为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或升学指导。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并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起学习、生活。港澳台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专项奖学金或学校各类奖学金。
二、报名与考试
考生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联招”),登陆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www.eeagd.edu.cn/lzks/)报名,具体报名、资格审核与考试事项,详见《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083208.html),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的要求进行。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2023年普通类招生计划6人,其中理工类4人,文史类2人。
2.招生专业: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表》(见附件)。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原则
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事宜详见全国联招简章或报名系统。考生应认真阅读全国联招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招生简章,了解我校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等事项。
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排位及计划数,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专业,报送联招办审核。
五、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文科类专业5510元/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6230元/学年,医学类专业696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650-1700元/学年。
学费及住宿费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为准。
六、其他说明
1.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及入学指南上规定的为准。
2.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照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3.新生入学后需接受体检。体检受限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4.凡具有广东药科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广东药科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广东药科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广东药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
邮政编码:510060
咨询电话:(8620)39352082 传真:(8620)39352082
电邮:admission@gdpu.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gdpu.edu.cn/
招生资讯网:https://www.gdpu.edu.cn/zsyjy/gatzs.htm
广药大招生微信公众号:GDPUGlobal
附件
广东药科大学2023年通过全国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表 |
序号 |
学院名称 |
招生专业(类) |
科类 |
学制 |
所属校区 |
1 |
药学院 |
药学类 |
理工 |
四年 |
广州校区 |
制药工程 |
理工 |
四年 |
广州校区 |
2 |
中药学院 |
中药学类 |
理工 |
四年 |
广州校区 |
3 |
临床药学院 |
临床药学 |
理工 |
五年 |
广州校区 |
4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四年 |
广州校区 |
生物工程类 |
理工 |
四年 |
广州校区 |
5 |
公共卫生学院 |
预防医学 |
理工 |
五年 |
广州校区 |
卫生检验与检疫 |
理工 |
四年 |
广州校区 |
6 |
临床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理工 |
五年 |
广州校区 |
口腔医学 |
理工 |
五年 |
广州校区 |
医学检验技术 |
理工 |
四年 |
广州校区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理工 |
五年 |
广州校区 |
7 |
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外包特色班) |
理工 |
四年 |
广州校区 |
生物信息学 |
理工 |
四年 |
广州校区 |
数字媒体技术 |
理工 |
四年 |
中山校区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 |
四年 |
云浮校区 |
生物医学工程 |
理工 |
四年 |
云浮校区 |
智能医学工程 |
理工 |
四年 |
云浮校区 |
8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理 |
四年 |
广州校区 |
9 |
医药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理 |
四年 |
中山校区 |
经济学 |
文理 |
四年 |
中山校区 |
工商管理类 |
文理 |
四年 |
中山校区 |
电子商务 |
文理 |
四年 |
中山校区 |
公共事业管理 |
文理 |
四年 |
中山校区 |
物流管理 |
文理 |
四年 |
中山校区 |
10 |
食品科学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理工 |
四年 |
中山校区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理工 |
四年 |
中山校区 |
11 |
医药化工学院 |
应用化学 |
理工 |
四年 |
中山校区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理工 |
四年 |
中山校区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理工 |
四年 |
中山校区 |
化妆品科学与技术 |
理工 |
四年 |
中山校区 |
12 |
中医学院 |
中医学 |
理工 |
五年 |
云浮校区 |
13 |
中药资源学院 |
中药资源与开发 |
理工 |
四年 |
云浮校区 |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
理工 |
四年 |
云浮校区 |
14 |
护理学院 |
护理学 |
理工 |
四年 |
云浮校区 |
15 |
健康学院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理工 |
四年 |
云浮校区 |
康复治疗学 |
理工 |
四年 |
云浮校区 |
说明1:招生专业(类)名称等如有变动,以港澳台招生网最新公布为准。
说明2:学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院系专业教育培养方案和要求进行专业分流,确定培养专业。
说明3:学生需参加新生入学体检。体检受限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学类及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请考生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