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交流项目

2013年度赴台湾朝阳科技大学交换生项目选拔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9-23 11:27:39  浏览:

根据学校与台湾朝阳科技大学学习交流项目合作协议,经研究决定,我校拟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2013年9月-2014年1月)选派本科学生赴台湾朝阳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专业及人数

学院、年级:医药信息工程学院、医药化工学院2011级本科生;

人数:公派交换生2名,自费交换生8名。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以自愿申请与择优选拔相结合的原则。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校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具备较强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有托福、雅思成绩者优先考虑;

本次选拔不接受已经参加过校际交换学生项目的学生申请。

三、选拔程序

1.学生于2013年4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于2013年4月16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交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2.由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组织面试选拔,确定公派和自费交换生推荐人选;

3.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后送朝阳科技大学审定最终名单。

四、相关费用

1.交换生按本校在校生标准向母校缴清各种费用。公派交换生赴台交流学习免交学杂费﹝住宿费用另计﹞,自费交换生需向接收学校缴纳学杂费新台币33,750元﹝住宿费用另计﹞;住宿费用分为校内标准宿舍(每学期9000新台币)及校外冷房宿舍(每学期18800新台币),供学生自由选择。

2.所有交换生需自理往返交通费、签证费、保险费、教材费及在台期间的其它费用,台湾的生活费大约为1500-2000元人民币/月。

3.派遣的交换生在赴台学习之前需向我校缴交国际交流基金1000元人民币,用以支付双方通讯和日常往来等维持项目运行的费用;

4.派遣的交换生须到外事处签订与学校的协议书,并到财务处交纳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待其在对方学校完成学业如期返回我校后返还,不计息);若没有完成对方学校学业,或有违反所在地法律法规、对方学校校纪校规记录,则罚没保证金并上缴我校财务。

五、所需材料

1.个人简介;

2.广东药学院赴台湾高校交流项目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下载中心出国出境栏目下载),申请表需二级学院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二级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4.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5.上述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收齐并按时交至学校外事处。

六、课程学习方案

1.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所学习的课程及取得的学分学校予以承认。

2.为完成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交流学生在台期间修习的课程应符合学生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修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交流学生赴台前,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应对照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接收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情况、修读学分要求,以及相应课程的大纲或简介,指导学生选择课程内容、学分相对比较接近的学习阶段或课程,填报《广东药学院派出交换生选课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下载中心出国出境栏目下载);赴台后课程如有调整,需及时报所在学院批准、备案;如交流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未能达到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学期的学分要求,在该生交流学习结束返校后,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学生相应课程补修安排,可通过“个别辅导”的形式进行学习、考核,考核及格者即可获得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

联系人:港澳台办公室兰老师电话:39352082

教务处港澳台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朝阳科技大学简介

朝阳科技大学是台湾第一所民办科技大学,于1994年立案招生。本校秉持「做中学」的教育理念,倾全力培养「毕业即就业」的优质专业人才。目前在学博士、硕士、学士学生约16,000人,其中外国及境外学生约400人,主要来自马来西亚、越南、印度尼西亚、印度、大陆及港澳地区。由于办学绩效卓越,师资阵容及教学设施备受各界肯定,因此荣获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教学卓越计划奖助成为领衔卓越大学,理工、信息专业科研绩效领先各校,并于科技大学评鉴荣获优良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