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际交流项目

广东药学院2014年度赴台湾大仁科技大学交换生项目的选拔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4-09-23 11:34:32  浏览:

根据学校与台湾大仁科技大学合作协议,经研究决定,我校拟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2014年9月-2015年1月)选派本科学生赴台湾大仁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一学期的学习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专业及人数

专业:中药学院2011级本科生;

人数:5名。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以自愿申请与择优选拔相结合的原则。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身心健康;

2.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校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3.具备较强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有托福、雅思成绩者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1.学生于2014年5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申请材料,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于2013年5月21日前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交至学校港澳台办公室;

2.由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组织面试选拔,确定交换生推荐人选;面试在大学城校区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3.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后送大仁科技大学审定最终名单。

四、相关费用

1.交换生按本校在校生标准向母校缴清各种费用,交换生需向接收学校缴纳学杂费6000元人民币/学期;

2.所有交换生需自理往返交通费、签证费、保险费、教材费及在台期间的其它费用。

3.派遣的交换生在赴台学习之前需向我校缴交国际交流基金1000元人民币,用以支付双方通讯和日常往来等维持项目运行的费用;

五、所需材料

1.个人简介;

2.广东药学院赴台湾高校交流项目申请表(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页-下载中心-出国出境栏目下载);申请表需二级学院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二级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4.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六、课程学习方案

1.交换生在交流学习期间所学习的课程及取得的学分学校予以承认,在外进行的实习予以承认。

2.为完成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培养目标,交流学生在台期间修习的课程应符合学生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选修与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交流学生赴台前,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应对照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接收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情况、修读学分要求,以及相应课程的大纲或简介,指导学生选择课程内容、学分相对比较接近的学习阶段或课程,填报《广东药学院派出交换生选课申请表》(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页下载中心出国出境栏目下载);交换生赴台后课程如有调整,需及时报所在学院批准、备案;如交流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未能达到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学期的学分要求,在该生交流学习结束返校后,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学生相应课程补修安排,可通过“个别辅导”的形式进行学习、考核,考核及格者即可获得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

联系人:港澳台办公室兰老师电话:39352082

港澳台办公室教务处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