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5年“海外名师”项目申报已按程序完成立项,现按规定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项目数量共计17项,项目经费31万元(见附件1)。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海外名师项目执行要求》(附件2)落实项目各项工作。
二、根据学校财务工作统筹安排,立项项目应于2025年11月15日前执行完毕。项目负责人请于4月14日前须签订合同(附件3),并按照合同内容实施项目,依据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定合理开支,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扎实推动所在专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项目信息,请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4)。
附件:1.2025年广东药科大学海外名师项目立项名单
2. 广东药科大学海外名师项目执行要求
3. 项目合同书
4. 项目变更申请表
对外交流合作部
2025年4月9日
(联系人:欧阳希,联系电话:020-39352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