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公告通知

2013年度广东药学院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药学院访问学生项目报名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3-11-01 11:52:15  浏览:

根据广东药学院与英国伦敦大学学院药学院(The School of Pharmacy,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原英国伦敦大学药学院) 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拟于2013年7月向该校派遣2名本科生(2名)赴该校学习3-6个月。交换学习的形式是加入对方研究团队实验室做课题研究。交换学习期间,学生交换只作交流学习,学生学籍保留在我校,交换期满须回校继续完成我校学业。返校后,需达到我校学位授予要求方能获得我校学位。

现将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换人数

2人

二、交换时间

2013年7月—2013年12月

三、报名条件

1.药学、中药学、生物科技、生物技术等专业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

2.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能够承担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国外食宿费用;

3.成绩优秀,在校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

4.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能够用英语在国外进行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四、选拔程序

1.学生于2012年4月8日将相应申请材料统一交至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后于2012年4月9日前将报名表汇总交至外事处;

3.由外事处会同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推荐人选进行面试,确定向伦敦大学学院药学院推荐交换名单,由接收高校审定最终名单。面试地点统一在大学城校区,时间另行通知。

五、费用事宜

1.根据协议,交换生在留学期间,境外学费全免,但要按时交纳广东药学院的学费及住宿费;

2.学生需自行负担国际往返和当地交通、住宿、膳食、在英国期间的医疗保险以及其他有关的生活费用约1000英镑/月,具体费用根据个人消费而有不同。接收学校将协助我校交换生安排住宿。

3.派遣的交换生在赴英国学习之前需向我校缴交国际交流基金9000元人民币,用以支付对方学校交换留学生在我校半年交换学习的学费等几项交流费用;

4.派遣的交换生须到外事处签订与学校的协议书,并到财务处交纳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待其在对方学校完成学业如期返回我校后返还,不计息);若没有完成对方学校学业,或有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对方学校校纪校规记录,则罚没保证金并上缴我校财务。

六、所需材料

1.个人简介(中英文,无固定格式)

2.广东药学院国际交换生项目申请表(在外事处主页下载中心出国出境栏目下载)

3.二级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4.英语成绩证明(四、六级成绩或者有效托福成绩550分或雅思成绩6以上,如果没有参加英语四、六级以及托福、雅思考试,则无需提交)

5.其他有助于推荐自己的材料

七、其他

1.交换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参与的课程与研究,对方将给予成绩认定。本次交流学习成绩作为学生的毕业实习成绩,如交流学习期间取得的课程学分未能达到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学期的学分要求,在该生交流学习结束返校后,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学生相应课程补修安排,可通过“个别辅导”的形式进行学习、考核,考核及格者即可获得我校相应课程的学分。

2.有兴趣参加此项目的学生,在申请此项目的同时可尽快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个人因私护照(费用自理)。

3.如需了解该校详细资料,请登陆

http://www.ucl.ac.uk/pharmacy/international/exchange/erasmus(项目介绍)

http://www.ucl.ac.uk/pharmacy(院系介绍)

联系人:外事处兰老师 电话:39352082

外事处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