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各校区,附属第一医院,各二级学院,部、馆、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外事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我院须在每年12月上报下一年度因公出访计划,凡未按要求提前申报,将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根据本单位对外交流工作需要,制订2015年因公国(境)计划,并于11月17日前向我处报送《2015年度广东药学院因公出国(赴港澳台)计划报备表》以及《2015年度广东药学院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计划报备表》,计划须经本单位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两种方式报送,由我处汇总后报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未提前申报下年度计划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1:
2015年度广东药学院因公出国(赴港澳台)计划报备表.doc
2015年度广东药学院参加外单位组团出访计划报备表.doc
联系人:兰涛
联系电话(传真):39352082
电子邮箱:gdpuws@gdp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4年10月29日